近日,响水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办理一起涉上海地区某渔业公司执行案件时,切实做到既有效保护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又帮助被执行人企业复工复产,做好上海地区疫情期间“菜篮子”保供,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案情简介
申请执行人江苏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上海某渔业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生产经营困难,迟迟未按借款保证合同的约定还款,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提前收回借款500万元。案件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公司银行账户。期间,被执行人和承办法官联系,希望能够解封账户,用于生产经营。调查核实完相关情况后,承办法官本着善意执行理念,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在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已将首次应付款15万给付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企业得以顺利投入生产运营,在上海疫情爆发期间,该企业积极组织货源,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为上海市民不断提供优质水产品,成为疫情期间的一道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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