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辆驾乘人员 未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案件的通报(一) 为有效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大局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现对2起未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案件的相关驾乘人员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案例一:4月8日,滨海县居民张某、赵某夫妻因居住地疫情严重返回滨海,为逃避高速公路查验点防疫检查,张某让其在滨海的堂哥驾车“抄小路”到离高速出口不远处的路边与他“会合”,然后翻越高速护栏与堂哥互换车辆后,由其堂哥夫妻二人驾驶张某轿车从滨海高速口通过防疫检查,张某夫妻则驾驶其堂哥的车辆返回滨海。4月9日,在接到群众举报后,社区防疫工作人员立即与张某夫妻核实,并将他们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张某等人因故意隐瞒行程,采取翻越高速护栏逃避疫情防控检查等违法行为,已被滨海县公安局立案查处。 案例二:4月11日下午,亭湖区居民陶某驾驶牌号为苏J6VR××面包车从盐城北高速出口下高速后,拒不接受疫情防控检查,驾车离开后被查获。陶某因强行逃避疫情防控检查行为,被市公安局亭湖分局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处罚。 郑重提醒: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驾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查验工作,自觉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将依规依法进行处理。 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指挥部交通口岸防控组 2022年4月14日 来源:盐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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