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黄河居委会21.4755亩土地征收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一、项目概况因经济建设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响水县人民政府拟征用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黄河居范围内集体土地共约21.4755亩,用于项目建设。根据《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相关文件执行。 二、意见征集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苏办发[2013]31号)、盐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盐办发[2014]29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此项目的意见。意见涵盖本项目建设对当前经济发展的影响;有哪些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对本地块征收实施政策是否了解;对本地块征收实施持何种态度;对本地块征收补偿方案有哪些意见和建议。公众对项目实施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设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形式与事项责任单位或评估实施单位联系。 三、联系方式 事项责任单位: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5061430050 评估实施单位:盐城云天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17788319555 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7日
响水镇城南居委会32.772亩土地征收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一、项目概况因经济建设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响水县人民政府拟征用响水镇人民政府城南居委会范围内集体土地共约32.772亩,用于项目建设。根据《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相关文件执行。 二、意见征集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苏办发[2013]31号)、盐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盐办发[2014]29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此项目的意见。意见涵盖本项目建设对当前经济发展的影响;有哪些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对本地块征收实施政策是否了解;对本地块征收实施持何种态度;对本地块征收补偿方案有哪些意见和建议。公众对项目实施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设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形式与事项责任单位或稳评实施单位联系。 三、联系方式 事项责任单位:响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15061430050 评估实施单位:盐城云天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工联系电话:17788319555 响水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7日
响水镇小浦村委会64.521亩土地征收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一、项目概况因经济建设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响水县人民政府拟征用响水镇人民政府小浦村委会范围内集体土地共约64.521亩,用于项目建设。根据《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相关文件执行。 二、意见征集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苏办发[2013]31号)、盐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盐办发[2014]29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此项目的意见。意见涵盖本项目建设对当前经济发展的影响;有哪些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对本地块征收实施政策是否了解;对本地块征收实施持何种态度;对本地块征收补偿方案有哪些意见和建议。公众对项目实施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设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形式与事项责任单位或稳评实施单位联系。 三、联系方式 事项责任单位:响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15061430050 评估实施单位:盐城云天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工联系电话:17788319555 响水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7日 响水镇苗寨村潘庄村境内14.1396公顷土地征收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2019年8月26日通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 的通知》(中办发〔2012〕2 号)等文件要求,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响水镇苗寨村潘庄村境内14.1396公顷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现将响水镇苗寨村潘庄村境内14.1396公顷土地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概况 (一)事项名称:响水镇苗寨村潘庄村境内14.1396公顷土地征土地征事项(以下简称“本事项”)。 (二)评估责任主体:响水镇人民政府 (三)评估实施单位:盐城恒响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四)事项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因建设需要,拟征收响水镇苗寨村潘庄村境内14.1396公顷土地,征收土地获批后用于工矿仓储用地。 二、公众征询对象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该事项实际区域内及可能受本事项影响的公众及利益相关群体。主要征求:(1)对本事项的了解情况;(2)对本事项的看法;(3)本事项是否对涉及到的群众及社会团体等产生影响;(4)本事项实施期间可能造成的影响因素;(5)认为本事项会否引起社会不稳定事件;(6)对本事项的总体态度;(7)对本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参与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主体位或评估单位联系,表达对本事项维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 四、主体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响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962017686 邮箱:xs224600@163.com 五、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盐城恒响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13814365099 响水镇人民政府盐城恒响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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