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尽管我们交警蜀黍无时无刻不在宣传
无时无刻不在严查严处但仍然有人我行我素
近日,交警大队全面分析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及涉酒交通事故特点,以县城餐饮娱乐场所、夜市、城乡结合部周边道路以及酒醉驾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点段为重点,零容忍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每天设置夜查点位4个、清晨查酒点位2个。你若酒驾 不仅要接受处罚还会被曝光以下是我们查获的酒驾“名单”看看有谁上榜
#1违法行为人:高**查获时间:10月1日21时55分查获地点:军民路与幸福路交叉口酒精含量:15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违法行为人:陈 *查获时间:10月2日8时查获地点:灌江路与桃花源路交叉口酒精含量:20.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3违法行为人:于**查获时间:2021年10月3日21时56分查获地点:黄海路与淮河路交叉口酒精含量:13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4违法行为人:蔡**查获时间:10月4日21时20分查获地点:灌江路与开山路东侧交叉口酒精含量:91mg /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5违法行为人:薛**查获时间:10月5日14时38分查获地点:南河镇拖拉机站路段酒精含量:11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6违法行为人:王**查获时间:10月6日21时17分查获地点:军民西路花园小区门前酒精含量:9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7违法行为人:李 *查获时间:10月7日21时05分查获地点:桃花源路与珠江路交叉口酒精含量:7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曝光和处罚不是目的杜绝交通违法保障群众安全出行才是我们的心愿在此提醒广大驾乘人员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健康拒绝酒驾、醉驾,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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