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响水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要求,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实施专项治理,有效地规范全县教育培训市场。
一、分步实施,综合治理。一是集中整治“处处看”,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治理工作思路,通过广泛宣传、排查摸底、督查整改、综合执法等整治步骤,对全县171家教育培训机构实施集中整治。二是强化监管“时常看”。各部门协同出击,全覆盖排查监管全县34家学科类、49家艺术类培训机构、86家托管机构,坚决遏制了非法培训现象反弹。三是专项治理“回头看”。通过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取缔了16家非法培训机构,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有效遏制非法办学现象反弹。
二、加强监管,规范办学。一是加强备案审核管理。成立备案审查委员会和审核组,定期对培训班名称、培训内容等各方面进行备案审核,并及时公布,未通过备案审核的班次不得进行招生培训。二是加强师资队伍管理。从事学科类培训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且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新聘或解聘教师必须到职能科室变更机构教师信息。三是加强招生宣传管理。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招生简章严格实施备案审核,并督查其按照备案的招生简章发布。四是加强收费退费管理。监督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执行财务与资产管理、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培训费用、收费应当开具合法票据,退费程序面向社会长期动态公示制度。
三、平台监管,建立机制。建立信息平台监管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平台相关内容的备案审核、更新维护等工作,督促培训机构将培训内容等在省级校外培训机构服务管理平台上实时更新。推行中小学生弹性离校制度,有效解决家长照顾孩子难、学生课外负担重等突出问题,从源头上减少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的现象。构建社会立体监管体系,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的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责任机制,统筹各方力量,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成立专项治理联合执法组,确保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执法力度。 自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响水县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坚持疏导结合,精细谋划,精准发力,综合施策,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发整改通知书232份,责令停业整顿68家,关停72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批准设立29家校外培训机构,并按时公布上报列为白名单的45家校外培训机构,建立了专项巡查和长效管理机制,全县教育培训市场得到有效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