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新高考适应性演练考试 演练期间优化环境秩序的通告 为全面优化2021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新高考适应性演练考试演练期间期间的环境秩序,积极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切实保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新高考适应性演练考试演练期间顺利进行,现就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新高考适应性演练考试演练期间期间优化环境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县城范围内(东至沿海高速、北至灌河、西至黄响河、南至迎宾大道),在1月16日—18日、1月22日—25日每天中午12:00至14:30,晚20:00至次日早晨6:00;1月16日—18日、1月23日—25日全天24小时期间: (1)禁止建筑、装潢、挖掘、运送渣土及其它产生较高噪音污染的作业; (2)禁止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超过规定标准; (3)禁止露天娱乐和集会等活动噪声扰民; (4)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5)禁止机动车辆鸣笛; (6)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7)禁止在考点和考生食宿点周围擅自摆摊设点; (8)学考、新高考演练听力考试阶段(1月18日下午16:15至17:30,1月24日下午15:00至17:00,对通往考点的相关路段实施交通管制) 欢迎社会各界举报,举报电话为:县公安局:110;响水生态环境局:12369;县住建局:69816208;县市场监管局:89660315;县文广旅局:13770191010;县城管局:86888117;县交运局:86862038,12328。 特此通告。 响水县公安局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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