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国发明电〔2020〕14号《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院内感染防控,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避免交叉感染。结合我院目前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核酸检测现状,进一步落实医疗机构内核酸“应检尽检”要求,特作如下规定: 一、床位管理
二、核酸采集 (一)采样时间 冬季时间:上午8:00 - 11:00;下午14:00 - 17:00
(二)住院患者 1.急危重入院:患者进入病区后,安置在过渡房间。入院当日由科内采集并送至院区核酸采集点。 2.非急诊入院:住院前患者须完成核酸检测(外院核酸检测结果需加盖公章,7日内有效)。
(三)陪护人员 1.入院前:医生与患者及家属沟通,住院期间每位患者最多一名陪护,陪护需固定并携带身份证。 2.入院时:病区护理人员常规流调,并查看患者及陪护人员核酸检测结果,确认陪护身份,发放陪护腕带,完成《陪护人员信息电子登记表》。 3.住院期间如需更换陪护,需提出申请,并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
(四)入口管理 1.患者凭腕带,陪护人员凭陪护腕带进出病区及住院部。 2.院内工作人员凭工作牌或工作牌照片进出病区及住院部。 3.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进入住院部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 响水县人民医院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性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0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