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盐城市响水县的孙先生通过江苏新闻广播《政风热线》栏目反映称,他所居住的天工锦绣尚品小区内,有300个地面停车位被加盖了自动伸缩棚,以每个28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小区业主,拥有永久使用权。据小区业主介绍,这些伸缩车棚未经过规划部门审批,可就是没有部门对其进行违建定性和拆除。
伸缩车棚无规划许可 曾造成交通事故
从业主提供的照片上来看,该伸缩车棚是固定安装在地面车位上的,当车棚全部关闭时,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构筑物。业主孙先生告诉记者,该小区在2019年8月交付时,就已经有了伸缩车棚,造成小区内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前不久,就因为车棚影响视线造成一辆电动车与一辆汽车发生碰撞。“我们从2020年1月开始向当地12345热线投诉,但住建、规划、城管等部门都在踢皮球,都说不归他们管。城管队员到现场看了一下,只是口头说这是违建,但也没有任何的处理。”孙先生无奈地说。 住建部门:系开发商所为,应找规划和城管部门 响水县住建局房政科王科长回应称,车棚是开发商所建,且在规划图纸上是没有车棚的。“开发商这个行为,其他部门也可以处罚开发商,比如说规划部门、城管部门,我们没有强制执法权”,王科长说到。 就此事,盐城响水县住建局物管科张科长表示,如果认定是违法建筑的话,则需要城管部门去执法拆除。张科长明确告诉记者:“我们县里的规划行政执法(权)在城管部门”。 规划部门:三定方案未确定由他们管 违建认定与拆除由城管负责 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6月24日,江苏新闻广播《政风热线》栏目再次在节目直播时关注此事。盐城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局长再次确认,没有收到该小区关于建设伸缩性车棚的申请,但认定违建和拆除违建则由城管部门负责。 高局长补充到,去年县里进行机构改革,制定“三定”方案时内部出现了争议,按照机构改革的相关要求,整个职能都应该划归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但在改革过程中,只把“规划办”划过来了,而“城建监察大队”没有划归过来,因此,目前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只具备规划审批职能。 高局长在节目中表示,“整个队伍都还在城管部门,所以目前还是由城管部门承担”。 (业主提供图片: 小区验收时并没有伸缩车棚) 城管质问:县政府三定方案与上位法,谁的地位高? 对于多方的“甩锅”,盐城响水县城管局办公室罗先生并不认可。罗先生明确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这件事情不归城管管!并在节目中反问主持人王瑾。 罗先生:首先,第一职能部门是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您觉得城市管理是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这件事情不归城管管,归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管。王瑾:刚刚我们从规划部门得到的答案是你们县政府有三定的工作要求,这个事情是城管负责。罗先生:您觉得县政府的三定方案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到底是三定的地位高,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地位高呢? 那么,这个伸缩车棚究竟是不是违建?又该由谁来认定?谁来管?今天上午,江苏新闻广播《政风热线》已将此事反映给了响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我们期待他们的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