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响水县财政局获悉,今年该县老旧汽车提前淘汰奖补工作已全面启动,全县共奖补淘汰老旧汽车593辆,奖补金额达234.05万元。 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省财政厅、省公安厅和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明确“十三五”老旧汽车淘汰省级奖补标准的通知》要求,响水县财政局精心组织,超前谋划,会同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启动老旧汽车提前淘汰奖补工作。此次提前淘汰的老旧汽车涉及范围含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微型客车、小型汽车四类。老旧汽车是指使用时间较长,污染控制水平较差,未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其中财政供养单位的老旧汽车淘汰不予补助。此次补贴时间至2020年12月31日止,淘汰报废时间以《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日期为准。对提前报废的老旧柴油车,每辆给予800-4000元不等的资金补贴。据统计,目前全县共计已申报老旧车报废拆除的车辆达593辆。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县财政局会同公安部门围绕省《通知》精神,严格把握好政策界限,凡老旧车所有人对提交的申请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采取虚假、冒领等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公安局追回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对受理点工作人员和有关部门公职人员徇私舞弊,违反规定违规发放补贴的,分别由代理公司和县纪检部门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和党纪、政纪作出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的总体安排、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并对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和评估。(周烨 刘中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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