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停车位了 大家都停我也停
吃饭(买个东西)就近停车吧 我停我的车让别人没地儿可停 …… 这些违停的理由你是不是也找过
还有种车,因为长期无人使用维护,落满灰尘,形似僵尸,因此被大家形象地称为“僵尸车”。它们有的横在人行道上,有的藏在绿化带里,有的停在停车位上。不但影响行人正常通行,更有损市容市貌!
很多市民都表示,这种“僵尸车”占道添堵,让人相当反感。环卫工人也表示,掉落在“僵尸车”周边的垃圾,难以清扫干净,严重影响环境卫生。
为大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全面优化县城交通环境,5月25日,响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集中优势警力,在县城地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违法停车大清拖”行动。行动期间,针对各主要干道的违停乱停、“僵尸车”占用公共资源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管,彻底整治停车陋习。
看似小事一桩 实则隐患重重 小则带来交通拥堵 大则造成交通事故 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违章乱停放的一些危害: (一)随意的停放车辆将停车位置占据掉,那么就会使得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都会受到影响,甚至连行人的通行效率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当道路的交通运行速度下降的时候就会损坏大家的通行权利。另外我们违章乱停放车辆的地方大部分都是学校,或者是银行以及饭店的附近,因此如果长时间将道路占据住就会形成堵塞点,直接导致道路上出现不必要的堵塞现象。 (二)机动车如果在行驶中随意的停放,那么就会导致交通事故也会增加,机动车突然的停车也会使得其他的驾驶员无法做好准备,因此就会将碰撞事故以及追尾意外的发生增加,对于城市道路的交通安全都会因此而受到影响,对于群众的生命以及财产来说也是一种损坏。
机动车违停的代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警方提醒 被清拖的违停车辆将会被集中运送到响水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进行统一存放。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清拖车辆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交警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依法对车辆进行处理。
交警大队在此呼吁广大车主:请大家及时清理自己名下的车辆,对于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尽快到交警部门申请报废注销;对于长期不使用的可以到二手车市场进行交易,不要占用公用资源。为了我们共同美好的家园,一起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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