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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木采伐管理有奖举报的公告 为严格落实市、县政府关于加强林木采伐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对全县范围内违反林木采伐管理规定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受理本县行政区域内滥伐林木、违规经营木材收购点(初加工点)的举报。 二、受理范围 举报事项经核查属实的,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 1、一般滥伐林木的,奖励300元。 2、滥伐林木情节严重或违规经营木材收购点(初加工点)的,奖励1000--2000元。 三、受理途径 电话:0515-86883089 电子邮箱:xslyj789@163.com 信函邮寄地址: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管理科(响水县城长江路296号) 四、其他事项 1、举报人对其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 2、一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只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只对最先举报人给予奖励;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由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奖金。 3、举报事项查实的,根据违规情形兑现奖励(现金),举报人领奖期限原则上为30天。 4、工作人员对举报人严格保密。 5、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