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办理全市车驾管、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正常生活,根据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相关工作要求,即日起恢复全市交管服务窗口正常对外服务。 一、恢复窗口现场服务 即日起,恢复市车管所、各县(市、区)车管所、登记服务站、警邮代办点、交警大(中)队车驾管、交通违法处理等窗口现场服务。 需至现场办理业务的群众,请自觉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等,体温检测不正常以及无办事需求人员不得进入服务大厅。进入服务大厅应与他人保持至少一米的间隔,尽量减少滞留时间,服从引导办理相关业务。 二、积极倡导网上办理 为减少疫情期间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风险,对于可在线上办理的业务,积极倡导网上办、掌上办,群众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ynz.122.gov.cn)、“交管12123”APP、“盐城交警”微信服务号等渠道开展各类车驾管、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的查询和办理。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畅通服务渠道,加强后台审核,确保快速办理。 三、部分业务延期办理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工作要求,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的,或已在互联网预选号牌号码但未及时办理机动车登记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结束后办理。对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逾期未检验等原因,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延长注销期限;对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到期的,统一延长有效期限,群众可选择在疫情结束后继续学习。 特此通告。 盐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一、恢复窗口现场服务 即日起,恢复市车管所、各县(市、区)车管所、登记服务站、警邮代办点、交警大(中)队车驾管、交通违法处理等窗口现场服务。
需至现场办理业务的群众,请自觉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等,体温检测不正常以及无办事需求人员不得进入服务大厅。进入服务大厅应与他人保持至少一米的间隔,尽量减少滞留时间,服从引导办理相关业务。
详情可戳图 ☟☟☟ 二、积极倡导网上办理 为减少疫情期间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风险,对于可在线上办理的业务,积极倡导网上办、掌上办,群众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ynz.122.gov.cn)、“交管12123”APP、“盐城交警”微信服务号等渠道开展各类车驾管、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的查询和办理。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畅通服务渠道,加强后台审核,确保快速办理。
盐城交警 交管12123 盐城车管 (网上办理操作方式戳图片)
三、部分业务延期办理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工作要求,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的,或已在互联网预选号牌号码但未及时办理机动车登记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结束后办理。对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逾期未检验等原因,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延长注销期限;对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到期的,统一延长有效期限,群众可选择在疫情结束后继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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