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高院下发《关于对全省法院2018-2019年度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记功的决定》(苏高法【2020】19号),响水法院岳慧娟同志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岳慧娟,女,1978年5月出生,现任响水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该同志在工作中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公正司法、文明办案,以过硬的司法能力、深厚的为民情怀、优良的工作作风,依法审结处理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多次受到上级法院和县委的表彰。连续两年荣立市中院个人三等功,被评选为盐城市优秀法官,多次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优秀公务员。
岳慧娟同志坚持钻研审判业务,及时更新专业知识,积极探索商事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调整办案思路,业务素质比较突出。在办案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审慎把握事实证据,全面、充分研判诉争要点,庭审中严格遵守诉讼程序规定,围绕争点进行审查,庭审驾驭能力强,审理思路清晰。近三年来,审结商事纠纷案件492件,无一错案。 该同志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企业发展,努力为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近年来,该同志审理了一批涉民营企业、在本地区有一定影响的公司类纠纷案件和买卖、租赁、承揽等经济纠纷案件,在处理涉企商事纠纷中,坚持优质、高效的审判原则,贯彻执行“政治平等、政策公平、法律保障、放手发展”的方针政策,并及时与工商联、相关行业协会、相关政府部门联系,积极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指引作用,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