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在前,依法防控是当务之急。为切实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江苏响水警方加大社会治理力度,从严从快依法查处各类涉疫违法行为,对不服管理、造谣生事、妨碍检测的人员坚决说不。截至2月15日,已行政拘留4人,训诫1人。 2月13日,七套派出所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当天上午10时多,违法嫌疑人于某亮酒后(男,62岁,响水县七套中心社区人)骑三轮电动车经过响水县七套乡中心村与海七路交界处的防疫卡口时,不配合卡口工作人员工作,以为执勤人员故意刁难他,辱骂工作人员,并骑电动车冲闯卡口。于某亮被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2月10日,城东派出所抓获一名寻衅滋事违法行为人邢某梅(男,51岁,响水县经济开发区人)。经查,邢某梅于2月10日11时许,酒后无故在响水县开发区黄东居委会九组顺达船厂路边,将疫情期间公安机关张贴的通告撕掉。邢某梅被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七日。 2020年2月9日晚21时许,响水县张集中心社区殷某荣(男,56岁)无故拦截拖土防控的拖拉机,截停后无故殴打拖拉机驾驶员,并损坏拖拉机大灯及挡风玻璃。殷某荣被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1000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着广大群众的心,社会各界纷纷投入抗击疫情的行动中,但也有一些好事者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甚至制造传播谣言,误导群众,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2月8日,城东派出所依法处置疫情网络谣言1起。经查,2月6日9时许,违法行为人潘某亮(男,36岁,响水县经济开发区人)为逃避上班,在其公司的微信工作群中恶意散布谣言,谎称响水对主要干道管控出行等虚假信息,经转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潘某亮被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2月1日,城东派出所谈话训诫一名涉疫人员张某亮。经查,张某亮于1月20日白天驾车高速路过湖北黄石,于当晚到达响水家中,无武汉停留经历,该行程已经其车载GPS应证。在询问中,张某亮承认了自己在居委会工作人员上门规劝后仍外出三次的事实,也诚恳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保证在家自我隔离,规定期内不出家门。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警方提醒广大公民:目前,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少惹事、不滋事、做好事,共同营造抗击疫情的良性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