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副市长、县委书记顾云岭的指示精神,县市场监管局迅速贯彻、快速落实,第一时间与县医保局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全县173家零售药店对进店购买退烧、止咳类药物的顾客,全面实行实名登记和日报制度,发现体温异常者立即报告。
县市场监管局要求所有零售药店要建立防控检查制度,在药店门口显著位置设警示标语,提示进店购买药品的顾客佩戴口罩,安排专人对进店顾客进行体温检查。对不佩戴口罩、拒绝测量体温的顾客拒绝其进入药店。
建立登记报告制度。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网络覆盖广、能够第一时间发现病人的作用,对进店购买退烧、止咳类药物的顾客,实行实名登记和日报告制度。登记购买人员姓名、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所购药品名称和数量,以及是否有与疫区人员接触史、外出史等信息。对体温异常的,督促、劝导其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市场监管部门。 建立卫生防护制度。切实做好工作人员的自身防护和营业场所消毒防疫工作,每天营业前,必须测量员工体温,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上岗。营业时间员工必须按要求穿工作服、佩戴口罩。按照要求,做好药店内部消杀工作,避免交叉感染。
同时,该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对各药店实名登记及防控工作进行督查。通过督查,对不符合防疫条件的4家药店立即责令停业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