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
各镇党委,各中心社区工委,经济开发区、工业经济区工委,县委各部委办,县各委办局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县各直属单位党组织,省市属驻响各单位党组织: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牢固树立廉洁过节的思想意识,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在全县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严明“两节”期间有关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教育管理,履行主体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组织学习中央纪委近期公开曝光的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见附件),把自己摆进去、深入对照检查;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抓好“两节”期间作风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早作部署,早打招呼,早提要求;要带头正风肃纪,以上率下,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督促本镇区部门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推动形成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 二、重申纪律要求,做到“十个严禁”。各镇(区)部门单位要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关于纠治“四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采取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廉政短信提醒、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重申廉洁过节纪律要求,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十项规定,从小处规范、从细处严起,做到“十个严禁”,即: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以及电子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切实把遵规守纪变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严明值班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各镇(区)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切实加强“两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应急反应灵敏,工作及时到位。要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优先处置、快查快办,相关情况要在第一时间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四、强化执纪监督,严肃责任追究。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合力、主动作为、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对“两节”期间“四风”问题查处力度,对“踩红线”“闯雷区”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要坚持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始终保持纠治“四风”高压态势。 举报电话:0515-86883291,13814362388
中共响水县纪委办公室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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