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1.施教区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未入学儿童。 2.适龄儿童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内常住户口,户口原则上应与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监护人住宅性质的房屋所有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相符。 施教区范围 珠江路以南,迎宾大道以北,通榆河以东,金海路(204国道)以西。 登记时间 8月18日-8月20日(上午7:30-10:30;下午2:30-5:30)。 登记地点 响水县第一小学综合楼一楼。
登记所需材料 1.户口证明材料。 (1)户主、适龄儿童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公安部门户籍专用章的适龄儿童户籍证明(有户口簿不需提供)。 2.房产证明材料。 (1)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原件及复印件。 (2)是购房合同的: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购房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入住后使用水电费缴纳的原始发票,预交水电费发票无效。 (3)是拆迁户的:提供适龄儿童父母的房屋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其它证明材料(如居委会证明、入住后使用水电所缴纳的费用发票等,预交水电费发票无效)。 (4)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的:适龄儿童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且无户口迁移史的,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明、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开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在施教区内外无房产证明、适龄儿童父母为独生子女的证明。 3.其它材料。 (1)适龄儿童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 (2)幼儿园离园证原件及复印件; (3)儿童保健接种卡复印件和原件; (4)洪圩老住户房产证明不全,还需提供居委会证明。 特别说明 1.录取不按报名先后顺序,凡符合条件儿童均可报名入学,由于天气炎热,为了安全考虑,建议避开高峰报名,1名适龄儿童只需1位监护人进校园报名登记,儿童不需要带到报名点。 2.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租住房、私下买卖房(持有房屋所有权公证书的除外)、未入住的期房等,均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 3.房屋产权有效证件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4.报名登记期间,我校将对所提供的原始材料进行电子扫描,建立电子档案,并组织核查。所有报名材料经学校审查并核实际住址后报教育局复查,如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5.所有适龄儿童入学后,不得骑车上下学,不得在社会托教机构就餐、住宿,一律由监护人接送或自行上下学。 6.听力为二级聋以上和中重度智障的儿童,由教育局协调安置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六日 附报名登记流程
来源:响水第一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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