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法律规定,怀孕期间的妇女涉嫌犯罪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虽然会被拘留或判刑,但孕妇可以申请暂时监外执行,说的简单点就是可以不用坐牢。今年才26岁的张某6年内作案6起,前5次均因犯盗窃罪被判了刑,然而,“巧”的是,每次在判刑时,张某都怀了孕,结果6年来她没有坐过一天牢。
7月28日上午9点,淮阴区法院开庭审理张某涉嫌盗窃一案,而这一次,张某又怀孕了。就连法官都有些无奈地说:“数罪并罚,加上之前的,张某的累计有期徒刑应该都快到20年了。” 张某是个文盲,住在连云港市东海县驼峰乡。她的“履历”让人咋舌:2009年,因犯盗窃罪,被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三千元;2011年,因犯盗窃罪,被连云港市东海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3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与原判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罚金五万三千元。也正是从这次开始,张某开始了自己的怀孕犯罪生涯。 因为是孕妇,张某申请了监外执行。然而在2013年8月,她又因犯盗窃罪,被连云港市新浦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这一次,她的累计有期徒刑加到了13年,然而她又利用怀孕躲避了处罚。之后张某再次犯案,刑期加到了13年6个月。再怀孕再犯案,如此往复,刑罚就像滚雪球一样,到第5次被抓后获刑时,张某的有期徒刑已经累计到了18年6个月,罚金已经达到了十四万两千元。 2015年3月31日,张某第6次因为盗窃被警方抓获。检方指控,张某在2015年3月期间,至清河区、淮阴区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31365元。然而,这一次她又怀孕了。 张某现在已经是5个孩子的妈了。昨日,她又一次挺着大肚子坐在了被告席上。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她坚称,自己绝对没有利用怀孕躲避刑事处罚。庭审结束,法院宣布本案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