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零距离6月12日讯,当下正值麦忙时节,秸秆禁烧工作也随之进入关键时期。农民多一点觉悟,空气就能多一点清新。我们希望,通过年复一年的禁烧,让环保意识深入人心。秸秆禁烧,要行动,更要心动。
农作物秸秆是重要的有机资源,弃之为废,焚之为害,用之为宝。近年来,国家和省、市、县都对秸秆禁烧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第13号)提出,到2012年底实行全行政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定的罚款。 县委、县政府今年将组织县监察、环保、公安、司法、农委、民政等部门全力抓好秸秆禁烧工作的督查,严格依法查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同时,建立县、镇(区)、村(组)三级禁烧督查网络,全天候、全方位督查,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情节较轻的,罚款200-2000元,责令当场扑灭并清理焚烧痕迹,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从严从重处理)。
县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欢迎全县广大干群共同参与到对焚烧秸秆行为的查处和打击活动中来。 焚烧秸秆举报电话 响水县环保热线12369;响水县禁烧办86887991,15366532369 |